个人隐私保护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给出了处理个人资料的新规定,并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在欧盟所有公共或私人组织中强制执行。

根据《葡萄牙共和国宪法》和《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个人资料的处理受到保护是一项基本权利。

卡蒙斯学院坚决承诺在将来处理任何数据资料时都将会履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以及任何其它与个人资料保护相关的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义务。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6年4月27日

    通过了在关于处理个人资料和转移这些数据方面对个人进行保护的第2016/679号条例,取代了第95/46/CE号数据保护指令(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修改详情)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6年4月27日

    通过了关于主管部门在处理个人资料和转移这些数据方面对个人进行保护的第2016/680号指令,这些个人资料的处理则是用于进行预防、调查、侦查和起诉刑事犯罪或执行刑事处罚。并取代了理事会第2008/977/JHA号框架决定(修改详情)
  •  2018年3月28日部长会议关于从技术角度出发的新规则和程序的第41/2018号决议。

更多相关信息请查阅:

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关于资料保护新规的信息

欧盟委员会的问与答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的推荐

 


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37条的内容,卡蒙斯已安排了一名负责数据保护的人员,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进行联系: 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